文昌帝君 降
迷信
所謂迷信,意指凡人將不能解釋之現象歸諸於神蹟,相對於科學而言,將尚未邏輯之理論憑藉直覺而加以判斷,亦能斥為迷信;因此,許多有識之士將迷信歸納為村夫愚婦所專有之言行現象。
然則宗教領域中本就蘊藏許多神秘事蹟。自古以來,不論中外各大宗脈,流傳許多神秘事蹟,有者被歌頌為偉大的神所顯現的靈異,有者卻被斥為無稽之談。為何 同是不可思議之神秘事蹟,待遇卻如天壤之別?這其中當然不脫人為因素,有些事蹟經過當時素孚眾望之宗教人士所認定而加以鼓吹,當然深入人心而認定為理所當 然之神蹟;反之,當然被斥為無稽之談;因而其中判定,在人為因素中有頗重的比率。由此認知所謂「迷信」,實則亦是為人所強加諸於某一現象之名詞而已。
在宗教領域、在修道過程、在人生延續中有許多不可思議的現象,可以將之歸諸於神蹟,也可以將之斥為迷信;此所以科學家與宗教家相對立;此所以知識份子與 擇善固執者相對立,在其中的分判就只在對此一現象的認知而已。在昔日,民智尚未普遍開化之前,在宗教道理尚未普傳如今日之時,任一神秘現象人們將之歸諸於 神蹟。時日的流逝,後人吸取前人的學習心得,相對亦將此種心理吸納,因而深植此一現象,即是神秘力量的理念。雖然有者已能剖析其現象之原動力所在,但人心 總是先入為主,因而產生疑信參半的心理,所以才會有同一事件,有二極的待遇現象。淺舉一例而言,在無形界中人人怕鬼,為何怕鬼?因為鬼會害人。實情卻非如 此,所謂鬼僅是人死後三靈中其中之生魂或覺魂,並不具備破壞力或危害力,只有靈魂才有較大之力量。但是人死後,靈魂大都在地獄之中,因此人所見乃屬飄渺之 生、覺之魂而已。人們不但不用怕它們,它們反而畏懼人身之陽剛,是以才有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許多人也都明白此一道理,卻因沿襲已久之怕鬼的老舊觀念所影響,才會人人怕鬼。
綜此而言,世間事有許多是可多方面去參酌,不用在事物的一面去下定論,所謂迷信不正也是一線之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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