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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淫業因果例證

 


聖示:勇筆賢生,可有對本書著作之意見?

勇筆:弟子上稟,前期著書有點累,是否可請菩薩略微改變?
 
菩薩:然則你有何高見?
 
勇筆:是否可由弟子發問?恭請菩薩開示!
 
菩薩:那也可以。
 
勇筆:那弟子放肆了。請問菩薩:淫業的造成,在果報上佔了很重要的一環。近日中弟子曾接辦幾宗牽連淫業的討報事件,是以恭請菩薩開示,一旦造了淫業之時,今世果報之情形?及如何解開這個結?
 
菩薩:這個問題在《因果病象析論》中已有提及。吾再加以解說,淫業之成乃在不當之色欲行為。是以故,其果報情形常會出現在同一種行為上牽纏,而最直接的現象,就是人身日愈羸弱,此中情形在淫業解消之時,會有不葯而癒的奇蹟。
 
勇筆:然則,前世犯淫業中,有人會有鬼交,夜夢異象,女鬼纏身,身體日漸衰弱等現象,又是何因?
 
菩薩:這就是業障力量所使然。換言之碰上這種情形,就是淫業;業障牽纏上身。
 
勇筆:請問菩薩,一旦知道犯淫業後,不論是前世因或今世造,是否有方法解業。
 
菩薩:淫業若無毀人貞節,或傷及人命,都可立解。只要誠心懺悔,從此改過,漸修漸補,仍可消此業障。
 
勇筆:如果傷人命或毀人貞節呢?
 
菩薩:那就難辦。毀人貞節,至少須三世成人貞節之功,或勸化百人戒淫之功,始可抵過。傷及人命者,則須先和解人命冤債,再行戒淫,成人貞節之功,始可補。而今世造又比前業為重。
 
勇筆:菩薩之意是有人知道自己今生造淫業,想要懺悔解業必須付出較大的苦心。
 
菩薩:然也。因為前造孽,若無重懲,任誰也敢作了再補償。隔世業因有牽纏磨苦,已消部份業障,所以較輕。
 
勇筆:原來如此!弟子感謝菩薩開示!
 
菩薩:吾顯景,舉一例證,你仔細看。
 
勇筆:弟子遵命。(眼前立即出現一張紙,就如前期在地府看到的卷案一樣。上書姓名柳宏寅,住址台南,年歲二十六,症狀記憶日退,綺思止,行為已若花痴。業因:乃於道光三年,湖南安家集野道上,強民女胡氏,女不從嚼舌自盡。因於歲次戊辰年六月借病以行果報,氏領旨三十五年。景色又為之一變,有一棟高樓裡,住了一戶人看氣派頗為富裕,但是一個年輕人卻坐在沙發椅上看書,並邊吃零嘴。偶然間,卻見書掉落地上,只見滿書盡是春宮圖。是時,夜已深,年輕男子換了衣服走出去,原來他卻是去聲色場所,徹夜不歸。景色再變,有個貴婦人,手中正提著一包鈔票,陪著一位略顯憔悴的婦人,去到一間破落戶中,跟室內一個滿臉橫肉的中年人,爭得面紅耳赤,最後,才不甘願的送出鈔票,帶了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女孩回家。那憔悴的婦女,千恩萬謝帶著小女孩走了。天剛亮時,那年輕男子回家後,就倒在床裡睡著了。可見到,竟有一位仙佛臨到,伸手按住他的華蓋,瞬間消失。此後,這年輕人竟一改過去花痴象,能夠堂堂正正的做人。那貴婦人跟這年輕人的關係是母子,兩人相依為命,雖有鉅大產業,但到這時才真正得到溫暖而正常的家庭)。請問菩薩,這是何意?
 
菩薩:柳信士就是受了淫業業障的纏擾,而他的母親很仁善,姊妹來投訴,女兒被其父逼入火坑,乃來拿錢去贖回其姪,淫業因此依陰德解消了
 
勇筆:原來如此。對了,請教菩薩,那個逼女入火坑的父親,將成何種果報?而那被逼入火坑的小女孩又是怎樣的成因所致?
 
菩薩:一樣的戲天天演。那父親造這種孽,他也會受到同樣的報應。而這小女孩的業因也是如此,才會承受今世這種果報。
 
勇筆:那就是說,這小女孩也有造孽逼人下火坑,才會受如是報。那個父親造這種孽,下輩子他也會親身去體驗了。咦!不對,那來這麼湊巧,他倆個會成父女?
 
菩薩:不是湊巧,是這個小女孩註定這種遭遇,乃使其投入貧困而不仁的人家為女,才形成父女緣。
 
勇筆:尚有如此周折。感謝菩薩指教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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