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仙姑 降 九十八年二月廿一日
喜部 第六章 創業如意
眾生在此娑婆世界當中,經過學習專長和經歷技術之後,想要有一番轟轟烈烈的作為,就會規劃創業,然而事業則可分為:自業、家業、志業、聖業。
以「自業」而 言,每一個人都有其某些特定之理想所在,然而並非每一個理想都能很順利的實現。有些人總是思想著欲開創屬於自己的一個美術天地,當然在剛開始時,先有了這 樣的想法,有些人便會非常積極的投入相關學習、籌備與完善的規劃;同時尋找支持者,或者尋找一群有共同志向的有緣人,一起朝美術天地奮鬥,一旦理想中之事 業逐漸明朗,而成就現實的生活領域,不是令人喜悅之至嗎?
以「家業」而言,因為創業惟艱,初期由自家人投入與支撐,因而自家人必須共同學習與付出,並且同心協力的努力;歷經一段時日,逐漸突破各種瓶頸,並加以克服與融合,其事業層次便更往上增進一層。在「家業」當中,由於成員大多為自家人,事事便無計較之處,而且分工合作,都在彼此的協助中度過去,雖然「家業」有大有小,總是家族成員共同生活與勤奮工作,也是一種福氣。
以「志業」而言,當「家業」從 共工而共利,不斷穩定成長,甚至不斷擴大。雖然從表面上看起來,不過是和其他人一樣的從事著生意,但唯一不同的乃是經營生意之理念與目的。有些人經營生意 的理念在於能夠使南貨北送,互相觀摩,從中謀求大眾福祉,並且讓有些區域之特定產物能運送到該種產物缺乏的區域,或者根本未生產及生產不出來的地區,讓人 們可以得到充份的物資;同時也讓該項產物出產過量之地區,能出售過量之產物,以免影響物價過於低賤及物資過份的囤積,造成日後之損失及毀壞。因此,商人南 北奔走,其理念在使四方共用充裕之物資,而在經營當中,要有適當利潤,方能使得事業永續長轉。且因學習商道之人有過人之智,乃能長期不斷的提供必要之物 資,做為救災救難之使命。因為立志之故,乃尊為「志業」。
以「聖業」而言,乃為「志業」之延伸,平時除了修身養性、聖凡雙修之外,積極出錢出力,回饋社會,贊助參與扶持貧瘠、拯救急難眾生的行列,亦秉持仙家的惻隱之心,不忍眾生苦,抱持「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同理心,為救度世間苦難眾生而努力。甚至於自身投入救災、救難,更效法觀世音菩薩之「無緣大慈,同體大悲」聞聲救苦之大無畏精神,無論何處發生災難,必有我跡之大無畏精神,全心全力投入救災救難之聖命,此即是「聖業」。
世人開創事業,若能依此四種程式步驟,利己利人,則為天下一大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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