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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兩湖之地有一個讀書人,心地正直。恰好陰曹地府第七殿缺人,玉皇大帝就任命他暫時代理。這樣,每隔數日,他就到冥府處理事情。主要工作是簡閱文簿,不需要判案。在翻閱文簿時,他看到每個人因為所造業力不同,所得到的懲罰或福報也各不相同。他每次看到有人受刀山劍樹(注)之刑時,就馬上派左右去救。但卻愈救愈不止,根本沒有辦法挽救那些人。
一天,讀書人在翻看文簿時,看到在其妻子的名下載著一條罪狀,稱她偷了鄰居家的一隻雞,連毛一共重一斤十二兩。於是他將這一頁折起來,以便將來查找。
回到陽間後,他詰問他的妻子是否偷了鄰居家的雞。最初,他的妻子還抵賴,不願意承認。待他將陰間所見告訴了妻子,妻子才承認說,是因為鄰居家的雞吃了她所曬的糧食,她失手誤將雞打死。因為害怕鄰婦責罵,所以將雞藏了起來,並將此事隱瞞。
夫妻倆遂將死雞挖出來,用秤一稱,剛好一斤十二兩。夫妻二人十分驚異,於是按照市價,拿去賠償鄰居,並承認了過錯。
幾日後,讀書人又來到冥府。打開曾經摺疊的文簿,發現摺痕依舊,但其妻子的罪狀已無蹤影。
神目如電,一件小的過錯,都會被記錄在案,更不用說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罪,那將不只是受刀山劍樹之刑,而是形神全滅。
註:刀山劍樹:佛教所說的地獄之刑。形容極殘酷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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