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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府一殿文判邢 降
詩曰:認理不明誤世人。言行偏激種禍因。
昭明冥律深鑒納。堪為炯戒莫因循。
聖示:今夜吾受貴堂主席闢恩師之邀,降蒞道場,闡述「認理不明」之案例,以為世人之警惕。
批:認理不明
在民初之際,有大布商,姓周名文隆。因時值時局動亂,布匹雖為民生用品,但仍有管制,周某因善於鑽營,故逢迎有道,得能從中獲取暴利。
常有人勸其莫如此失德,但周某自認以商言商,賺取厚利,並無不當。但在時局動亂之中,能夠有門路而販售,必將與官府有所勾串,此即為不忠不義之行。
而周某發戰亂財,亦非全無仁善之心,尚能佈施行善,風評倒也不惡,享年七十有六,一命歸陰。
冥王判例如下:周某一生能夠真心行善,累積功德,足以轉生富貴門庭,但一生中曾因生於亂世,勾官附敵,以鑽營門路,盈積暴利,頗有虧欠他人,乃將不當得 利,所種因緣之當事人,註成轉世,或以討債,或以兒女敗家,或以事業拖累,或以無謂劫敗,以了因緣。再則勾官附敵,不忠不義,判為註成命象,受醫累誤投藥 石,磨苦體軀,一則果報,再則亦了因緣。
以上是為案例,可見世人一生言行,俱是種因之根,願謹而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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