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府十殿文判申屠 降
詩曰:轉世為豬實可憐。不知珍惜種福田。
暴殄天物當須罰。願能黎庶惕勉焉。
聖示:十殿判轉投生畜道中,以轉世為豬者,須受千刀萬剮,而且屍分千塊
,淪入人腹,其罪為重;而其所種業因,有出賣家國、不忠之人,有
忤親、弒親等罪大惡極者;而際值如今民生富裕,世人大都不知惜福
,並且動輒浪費,因而有審斟其情,判處轉輪為豬。今日吾奉諭,降
爾道場,開述判例,以資警世。
述:暴殄天物轉為豬
在十六年前,桃園有一張某,自幼家境困苦,乃出外謀生,來到城市間
,仗恃聰明,專門以擺地攤,而切清工廠倒閉或瑕疵品;因張某頗稱勤奮,
故也在數年間,積蓄一筆可觀財富。
張某一生,倒也無大過,行雖不為君子,但亦稱中規中矩,而心術當能
持正,不會處心積慮、圖謀他人。
可惜,張某有一劣根性,就是浪費。每有食物不合口味,動輒任其丟棄
,並且凡有喜惡,隨手丟棄可食物品於路旁,而在餵養鼠物或者貓狗,都有
餵養不當,任食物腐壞,尤其在廚灶之間,不知珍惜米菜,任其流失,以致
物腐壞。
一生積此一過,未能改善,而為人雖無他過,亦乏善功;因而盡壽之時
,一命歸陰,冥王將判決大意如下:
按張某為人在世,大抵功過可乎,但不知珍惜食物之罪,積重一生,乃
判處轉世為豬,一生以此償結暴珍天物之過;補過之後,再轉人身,按功過
轉輪。
以上案例,乃為警惕世人,食物乃民之賴以維生,殄之不祥,況且天律
早有明文,暴殄天物,足以損福;冥府為警戒世人,乃將此過度浪費者,判
轉畜道,以償其過,希世人戒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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