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僕理應顧主人 豈能淫竊兩傷名
自為不悔猶誣丐 冥府何容爾狡情
【正文】陶順者,余外叔祖姚文僖公僕也。文僖公宦京師日【天子所居曰京師。】,外曾祖家居,令陶順司閽【閽,音昏。司閽,守門也。】,順與一婢私,每盜主物易錢以與婢。四舅氏所居書室中,失單被一床,順所盜也。室固近常時出入之側門。適有丐者至門外求乞,順因誣以盜。丐不服,順遽率群僕攢毆【攢,聚也。】,見傷重始釋之。丐出不數日即斃。
【譯文】陶順,是我外叔祖父姚文僖老先生的僕人。叔祖父僖公在京作官時,我外曾祖住在家裡,叔祖讓陶順留在家裡作看門人。陶順與家中一婢私通,經常偷取主人家的東西去賣,得了錢送給那位婢女。我四舅媽的房中丟了一床單被,是陶順所盜,這間房子就在家人經常出入的側門旁不遠處。恰好有一位叫花子來在門外要飯。陶順就嫁禍在叫花子身上,誣陷是他偷的。這個叫花子不服,陶順就糾集家中僕役,把他抓住痛打,見叫花子已被打成重傷,才放了。叫花子出去不幾天,就死了。
【正文】未幾,文僖公提學粵東,迎翁就養,順隨往。居數月,因患疹子忽發狂。值嚴冬,裸身而舞於庭;有力者抱之置床上。甫脫手,遽躍起,跪而自言:「程安兩縣城隍,因我不應偷盜主人物,反以誣丐者,又毆斃之,今提我會審。」隨自喝打嘴,即以手自批其頰,數十;復喝打腿,即伏於床,自敲無算。兩臀青紫【臀,音屯,平聲。】,若被杖狀。如是數日,號叫而死。其將死時,向守視者索銀,取枕畔銀包與之,搖手曰不是。復往市冥資示之,作喜色。即焚之床前,順向空麾手曰:「若輩可取去,勿嫌薄。」此足徵冥資之說,不盡無稽。
【譯文】不久,文僖公調任廣東提學,把外曾祖接去共住奉養,陶順也隨之去了廣東。住定後過了幾個月,陶順身上長了疹子,忽然發了瘋。當時正是隆冬,他光著身子在院子裡跳個不停。於是叫勁大的人,把他抱住,放在床上,剛鬆開手,他一蹦而起,跪在地上,自言自語說:「程安兩縣城隍,由於我不該偷盜主人之物,反而誣陷叫花子,又把他打死,今天提我去會審。」接著就自己一邊吆喝一邊打嘴巴,用手自己批打臉頰數十下,後又吆喝打腿,他就爬在床上,自己擂打臀部無數,全部成了青紫色,就像遭庭杖打的一樣。這樣一連鬧了幾天,最後在號叫聲中死去。臨死前,他向侍候他病情的人要銀子,那人把枕頭邊放的銀包遞給他,他搖手說:「不是!」那人就到街上去買了冥錢回來,給他看,他才面露喜色。當即就在他床前焚燒。陶順向空中揮手說:「你們可以拿去,不要嫌少!」這件事也可以證明,焚燒冥錢的說法,不全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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