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府五殿閻羅天子 降
七、譭詆修佛修道之人
世人乃以夙世因業,而輪迴於此閻浮提地。既在因果中,竟生譭詆心,
實有不該。目下文明提升,科學昌盛,人不願信仰於因果理論,不知敬佛拜
神,皆在無可厚非,可以不加降罪之處。但是,自己不信卻出言譭詆,或者
橫加阻止周遭親友禮拜仙佛、修佛修道,則有可議之處。天律明訂,此般言
行之人,所必需承擔因果罪業之外,冥罰削其福祿,更是如影隨形,立即呈
報,立即執行。
凡有親友人等,禮神拜佛即加嘲笑,削其一祿;若屬橫加阻止,干涉到
底,削其二福;若親友因此而退心,可以削其三福三祿。
凡有動輒加以威逼恐嚇食素之人,甚至以似是而非理論,試圖打消其食
素之念,每次削其一祿;若有人因此退心,削其一福(天律之罪業另計)。
凡有修行之人,是以唸經為主,若世人加以嘲笑唸經無用,削其一福。
凡有修行之人,以拜佛拜神為主,若世人嘲笑其行無用,立即削其一祿
。
凡有修行之人,不論佛道,互相攻訐,立即削其一祿。
凡有人行善拜神,若世人加以嘲笑,立即削其一福。
凡有世人譭詆勸善書刊、禮神拜佛、修行修道,立即削其二祿;有受其
影響退心,立即削其二福(天律明定罪業另計)。
凡有借修行修道,而圖謀自己私心,另有騙財騙色,立即削其一福;若
造成修行之人受害,則另計削福(天律明訂之罪業另計)。
凡口出惡言,或出手毆打修行之人,立即削除二祿。
人生在世,際值目下末法時期,大道普傳,千宗萬脈,秉承廣渡有緣之
意旨而行普化。世人自己不願親近仙佛,不願修行大道,基本上尚無大罪過
。但若以自己不願,若不明不知其義,動輒言行譭詆,天律明訂口業之罪,
冥律即是加以削福。際值三曹大開普化之門,甚願世人謹慎,切莫犯錯,招
致天罰冥司削福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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