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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重業之現象

  在因果輪迴業報中,屬重業但又不至於打入無間地獄,(註:阿鼻地獄
十六層地獄。)諸如:貪官枉法,謗道,斷人慧命,重利害人,破人貞節,
唆弄作惡,兄弟相爭,累及雙親而不孝等等者是。

  事分輕重,業分深淺,世人在起心動念而至言語行事之中,或許本意並
無蓄意邪惡,但是,無心之間,言行所及,影響旁人,傷害造成而不自知,
業因既種,及至諸般緣機湊合成熟,則成顯業,尋覓有緣索討。凡諸重業,
索討必烈,受討之人有所疏忽,一旦嫌隙可乘,冤業豈有不趁機而入。

  世人在受重業纏討之際,大致可分為二:其一是運勢,其二是病體。

運勢-人有其運曲折起伏,有在順境,有在逆境。但是,深入分析,為何有

   人常處於順境之中,或是有人時時陷入困境。更甚者,人生一路而過

   ,雖未非常平順,但總是安怡;忽然間,事業好似無貴人,工作之中

   橫生枝節,家庭親眷亦突然勃谿時起。好似,不該有失偏偏有失,應

   該有得,卻無能所得。

身體-人食五穀雜糧,生苦病痛,自是難免。但是,常有同一病症,同一醫

   師,他人一次二次即能痊癒;但受業擾之人,卻是三番五次,不得其

   效。甚至演成重病,還要纏綿病榻,累及親眷多方照顧。

  如此現象之下,已可斷言,乃受重業因果之索討纏擾;凡事必有脈絡、
動機可循,正如人之飢餓,必思飯菜,人之口渴,必要飲水。否則,同一現
象,卻有不同結果,唯一而合理者,即是夾雜其他因素。

  既知此理,當要針對癥結而解,重業既是虧欠於人頗深,冤親債主顯前

,不論是干擾身體、或運勢。我人只要秉抱發誠、懺悔、求解;在輪迴授受
因果之中,受冤屈者,必然忿恨偏深,縱非必要置之於死而後甘,至少亦會
索討牽纏。因此,只要誠懺而造功迴向,並禱之于仙佛之排解,大都可以消
弭因債而康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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