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回:昧心律師長濃皰
濟公活佛恩師 降
詩曰:紅塵幾度夕陽紅。幻夢之身大夢空。
生死輪迴輪不盡。何期因果果仙翁。
聖示:文筆準備靈遊著書,靈體出竅!
文筆:徒兒叩見恩師聖安!恩師!今夜雨勢滂沱,雷聲不絕於耳,聲勢頗為驚人,是否可改日再出遊?
濟佛:此書已延宕多時,無可再延期,且文筆勿擔憂,爾跟隨吾側,再大之雷雨也無能淋爾之身,快上蓮台!
(文筆快速坐上蓮台,蓮台飛出玉皇天心宮,雖雷雨交加,但似乎此蓮台有防雨之功能,蓮台所到之處,竟有如晴天般滴水不沾。)
為師沒騙你吧!雖外界雷雨不斷,但爾身上沒有半滴之雨水。
文筆:恩師真是神通廣大啊!不知可否請恩師教授徒兒二招。
濟佛:可也!但仍須靠爾自身之修煉。今夜探訪的目的已到,快下蓮台。
(蓮台停駐於一民房前,文筆悄然進入屋內,一中年男子躺臥在客廳之沙發上,口中低吼著,要他人拿藥前來。仔細一瞧,此男子雙手竟長滿了一粒粒之膿皰。此男子手拿細針,一粒一粒地戳著皮膜,再使力將膿液擠壓出來,一邊口中喃喃咒罵著,其妻則拿著藥罐,細心地為此男子上藥。)
文筆:恩師!此男子是何因果而罹患此病症?
濟佛:此男子是有名之律師,專替人書寫訟狀。雖曰「取人錢財,予人消災」乃天經地義之事。但此男子為賺他人錢財,只要上門找他訴訟者,均不分青紅皂白承接案件,實造下不少受害者之怨恨。
其中一件乃為一先生有外遇,與髮妻數度談判破裂後,由友人引薦,結識此律師。而此律師在與其詳談,瞭解事情始末後,便教授鑽法律漏洞的方法,要此先生先拐騙不知情之妻子至他處居住,再以此向法院申告不履行同居義務而申訴離婚。
而法院在發出傳票屢傳不到妻子後,便宣告離婚成立,此先生至已成事實後才告知其髮妻,其妻得知事實宛如五雷轟頂,經上訴再審,但依然唯持原判,因而痛不欲生,不到半年便得失心瘋,目前依然待在精神療養院治療中。
文筆:此男子雙手罹患此病雖可憐憫,但此雙手間接傷害一位無辜女子,如此行徑令人無法苟同,實是因果不昧啊!
濟佛:可回宮了。靈體入竅,吾退。
文筆:弟子恭送恩師蓮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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