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道祖 降 九十九年五月十九日
第三十五章 侵人所愛
《太上感應篇》云:「侵人所愛」,「侵」,就是侵佔、侵害、侵吞之意,「愛」,乃是針對所愛之人,並擴及所喜愛之事物與職務、地位而言之。
迷愚眾生以自我為中心,通常喜歡犯造一些侵損他人的各種事件,以及喜歡造作一些觸動他人禁忌之事,當觸及他人所認為禁忌諸地雷時,將有可能促使自己陷入災難與滅亡之路。
在二十年前,於錫蘭地區,乃有嘉德,從小在父母之寵溺下成長,養成嘉德為所欲為的態度,待人接物方面幾乎是目中無人;成年之時,嘉德更是少年得志,年紀輕 輕便考上公職。當嘉德初踏進公門時,尚未能熟悉公門各部門作業及工作流程,乃能對諸位前輩虛心請教,而且與同事間相處和睦;但隨著時間一天一天過去,此時 嘉德對於各部門作業及一切行政流程等皆已非常熟悉,並且很快的步上軌道,卻開始對前輩者的理念與觀點感到不能契合,經常企圖推翻前輩們以往之行事作風。後 來,嘉德終於在某次機會裡順利促使前輩們前後自動提早退休,而自己則理所當然的遞補其主管職位;當嘉德正式接替前輩的職務後,大改前輩者以往行事作風,當 然在同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原本的盡力配合情形已完全改變,以致嘉德管轄的部門不斷受到其他部門之批評。
上級單位深入了解之後,要求嘉德遵守公門倫理,並對嘉德施加壓力,一是限期更改回以往工作程序,二是改善對上、對下之互動關係;但是嘉德不但不予理會,仍 舊我行我素,最後乃遭到記過與調職處分。後來,各單位主管深知嘉德之劣性,惟恐影響業務之正常運作,均以踢皮球方式予以推掉;既然各單位皆不願意接受嘉 德,又職務調動頻繁,最後,嘉德因職業倦勤,乃選擇自動請辭,結束公門生涯。
在十八年前,於馬尼拉,乃有瑪仁,因為曾經受到主管的責難,於某個巧合之機緣下,結識了主管最心愛的女兒阿晶,當主管知道其二人正在交往,並未正面予以反 對,但也不是很贊成;怎知瑪仁接近主管的女兒阿晶之頻繁,完全只是為了報復主管。只因主管曾經在公事上對自己的責難,一直耿耿於懷,因此在與阿晶二人交往 一段不算短的期間後,亦已談論到結成連理之事,瑪仁認為時機成熟,便主動對阿晶提出分手提議,這個舉動,如同晴天霹靂一般,令阿晶傷心莫已。此外,瑪仁亦 早已向公司提出辭呈,另謀高就。所謂:「人算不如天算」,當瑪仁謀定新工作時,其新公司主管及許多幹部與股東逐漸知悉瑪仁乃曾犯下有恩不報之禁忌,於是皆不動聲色,這麼一來卻讓瑪仁在職場上更陷困境,縱使不斷更換工作,乃因瑪仁先前玩弄主管的女兒阿晶的感情之關係,在工作上遲遲無法獲得順利,至此悔恨為時已晚。
奉勸眾生對於他人所珍惜及心愛之一切人事物,理該秉以同理心愛護,切莫予以傷害,一則以免造業以及損耗福報,二則方能使自己在人生旅程中,永遠無災、少禍而得增長福祿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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